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7:53:5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目标,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条例》规定的信息。重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执法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06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13条,环境执法检查信息12条、政策解读19条、行政处罚7条、水环境质量信息27条、空气质量信息12条、环境监管信息30条、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20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功能,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公开申请,规范申请答复内容和格式,提升信息公开答复质效。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按时办结12件 ,全部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无超期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和质量把关,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清理错链、修正错敏词。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确保现行有效文件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照上级要求,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为规范化公开提供依据。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未发生重大舆情事故,守住了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服务体验,强化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查找。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解读环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我局今年“庆阳环保”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130余条。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护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公开数量、质量、时效等纳入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并整改错敏信息12个。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解读回应,围绕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图文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措施,及时发布政策、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水平。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约束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劣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人员提升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sth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68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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