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7:39:5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在发布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入编。2025年,市司法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件,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31件,其他文件2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13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158条,其中,通过庆阳司法行政微博、巧儿说法微发布转载重要政策信息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5年度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庆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进行发布,同时在“庆阳司法微发布”“巧儿说法微发布”2个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由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督促各级各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落实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公布等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已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效安全建设,持续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加强日常维护,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发布与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密切相关的法治信息、实事要事等,助推法治庆阳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持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改每月网站普查反馈情况;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全年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泄密等重大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局2025年度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未发生涉及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度。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学习力度,熟练掌握解读要素、格式,加大政策解读排查整改力度,进一步梳理自查已发布的解读信息,对照解读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庆阳市司法局均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司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https://sf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专栏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庆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821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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