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宁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 发布时间:2024-01-30 11:07:37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坚持强基础抓基层、强保障抓落实、强监管促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7件。及时发布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对县本级政策文件制作发布解读7篇。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精准推送涉企惠企、减税降费、重大项目等涉企惠企信息26余条。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群众关心关注为重点,全年公开就业、教育、生态、医疗、不动产、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信息600余条。三是加强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县政府网站围绕各项政策措施,主动解疑释惑,并通过征集调查、在线访谈、12345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网民留言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3年,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5066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10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369条、村务公开发布信息4461条、网站信箱留言办理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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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等工作环节,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依规办结5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修订《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文件公开属性审核与内容审签同步实施,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行政法规文本。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优化栏目框架,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优化用户体验。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行政决议、重大决策意见征集等信息专栏。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及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26个。三是完成县政府网站无障碍阅读及适老化改造,增加子站无障碍语音指读及朗读服务,每年可语音指读1亿字符。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总体要求,细化内容审核发布流程,压实审核发布责任,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安全性。夯实政务公开和新媒体监督保障。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日常运维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落实7×24小时读网巡网制度,采取“人工+智能”手段开展信息内容和互动回应抽查,加大对长期闲置、功能重叠、无力运维、作用不大等问题整改监督,做实日常监测工作。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持续巩固政府网站 IPv6 改造成果,IPv6 访问二级页面支持度保持在 100%。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夯实网络安全基础,做到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6

行政强制

1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172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推行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政策宣传解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力度。在事项目录编制、公开内容拓展、平台功能优化、办事服务能力提升上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严格按照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答复内容有理有据、准确规范,加强对县区和部门业务指导,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最大限度维护政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工作,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问题,重点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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