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1:21:0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甘肃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形成。报告主要由六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s://tyjr.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查阅。如有疑问,可与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人防司法大厦,电话:0934-86539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公开退役军人工作有关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期盼诉求,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本年度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件,退役军人就业岗位征集、“清明祭英烈”倡议、“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光荣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公告等信息5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将政务公开贯穿于文件制定全过程,对涉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等多部门的制度措施,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县(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大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积极转载发布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新修订政策制度主要内容和政策解读材料、产品14篇,不断增强政策制度的知晓度。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建强用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日常运维管理,优化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转载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最新政策和解读文章,跟进发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动态发布退役军人工作动态、成果经验和创新亮点,不断提升“一网一微”信息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在“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2条,“庆阳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8条。

(四)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围绕加强“一网一微”网络平台规范管理,修订完善《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未按照程序要求审核的一律不对外发布。配合市政府办做好“一微一网”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全面履行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责任,对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有所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3年我局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再创新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提升,但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服务对象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强,开展信息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办法不够多;二是退役军人工作跨军地特征明显、涉密文件多,部分信息无法公开,难以完全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适时邀请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同志授课辅导,多向其他部门学习请教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积极创新解读形式,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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