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01 16:59:28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形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公开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开栏目74个,发布信息9308 条,解读政策信息39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7期,公开《政府公报》12期,回应各类关切10765条转办1403件。 备案各类文、电、函共284份,其中主动公开98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共办理民众向省政府提请转办代答复件8件,民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含上年度结转2件),指导地方和部门处理复杂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余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14次,关停增设栏目累计16个。设立经济社会规划、政策文件、审计、督查、公共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双公示、事项办理结果、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等27个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专题栏目,公开各类行政数据3251条。集中公开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次,集中清理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3次。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方面。全市政府系统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政务新媒体382个,全部运维正常,有效公开政府信息2377条。通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26个。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合力推送主流信息,累计约发稿87次26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优化年度考核。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一级考核指标3项二级考核指标11项三级考核指标48项,考核县区、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监管、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读网评估。按照省级第三方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对市直39部门8个县(区)122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通过工作矩阵推送专题课件,进行专项问题讨论等方式培训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全年累计52次,开展问题周巡查、整改、情况分析114次,有力促进各地各部门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3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2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1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1

0

0 

3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发布需更加规范;二是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三是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需进一步强化。

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将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重点对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机制进行再细化再完善。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法依规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更安全、更稳健。三是聚焦建设项目批准服务及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公开。四是做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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