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8:56:1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庆阳市统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现在开通和运行的是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统计内部信息网,没有开通政府政务外网。内部网络运行主要承担的业务工作是市、县内部统计信息、分析、统计数据及日常的统计工作动态等的编辑、审核、上报;各专业统计数据的评估等。还有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直接上传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截止12月底,共向市委、市政府两办各报送各类统计信息、分析240条。给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17条,其中:全市经济社会综合分析6条、全市工业、能源类信息5条、固定资产投资类信息3条、社会批零商贸住餐类4条。发布《统计公报》1次。

(二)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编制要求》认真进行了梳理。因我局未开通政府外网,在基础信息公开方面,除不能提供栏目网址读网查看外,规章、机构职能、依申请公开等,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编制发布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把政府信息公开常抓不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心梳理统计服务事项,着力规范政府信息撰写质量,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并且结合统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党组负总责,所有局领导“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把强化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意识管控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将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纳入到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信息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比较淡薄等;二是因资金、设备以及技术等方面的制约,未开通统计外部网站,宣传广度与力度不足,群众知晓率较低。

2024年,我局将打算做到以下改进:继续改进网站结构,优化布局,更新栏目及日常信息,进一步推进网络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采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等方式和电视、广播、咨询热线相结合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以及解答公众所关注的问题,切实提高统计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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