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1-30 17:34:2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fgw.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content_204195)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电话:0934-86131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服务发展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加大了项目管理、价费政策、民生价格信息、日常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发布,推进规划信息、重大决策信息通过网站集中发布。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4条,其中概括类132条、政务动态类1131条、信息公开目录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全部进行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跟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调整规范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力求更好契合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职责分工,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四)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采编审签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从政治导向、政策法律、语言文字等各方面把关,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保密审查。信息公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公开相关信息前,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庆阳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及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对主动公开类文件,在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全年共公开政府文件4条,解读政策文件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较省政府电子政务公开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2024年,我委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整体解读质量,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文件解读,进一步丰富图文解读、动画解读等公开形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相互结合的工作制度,以“制度化”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促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大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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