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6:55: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支持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推动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034条,全年季度网站检查合格率100%,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498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条。具体涉及:政务服务办理事项20个(可全程在线办理服务事项13个)、收到并办理结束留言4条、征集调查1期、政策解读1条。全年网站浏览量1255万人次,日均3.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市林草局2023年度没有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初审、复审、终审、初校、复校、终校)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力度,将局官方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对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局官方网站专题栏目增设2个活动专题,第一时间更新发布工作动态,确保专项活动宣传到位。依托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林业草原招标项目投诉受理”和“林业草原招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示”专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项目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投诉异议处理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林草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确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教育、网站运营管理工作责任人,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完善协调机制,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数量等任务明确到各个科室,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网站信息发布效率和网站访问量有了大幅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仍需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继续加强。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今后,我们将遵循国家、省、市最新要求,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高各科室(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依法依规推动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三是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603室,邮编:745000,联系电话:0934—82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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