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5:24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利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共1966条,及时更新本部门机构职能,发布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6项、承办建议提案办理66件,公开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预算、发布公务员招考信息、重大会议信息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审核、督办、流转等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流转顺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办结率100%,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三)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要求,持续抓好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不断优化网站结构。围绕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热点,增设“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食用菌产业发展、涉农补贴、涉农政策、‘三抓三促’五项专题栏目”,推动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完成长者专区改造,推动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四)解读回应方面。聚焦中央、省市“三农”政策,及时转载“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 ”等7篇涉农政策,并对3项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进行了相互关联。本单位设置了“政务舆情回应”栏目,办理领导信箱2件,办结率100%。

(三)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从政治导向、政策法律、语言文字等各方面把关,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今年以来,定期对本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和干部职工以单位名义注册的单位账号进行摸底排查,本系统不存在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快手等违规账号。同时,要求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注册的APP、公众号、快手、抖音、微博等政务新媒体须在市农业农村局报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共4项,其中3项已经予以公开,1项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1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1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公众对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用上,以单位时政类报道内容占比偏多,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下一步,我局将突出内容特色,根据网民乐于接受的传播手法及不同平台的特点,让平台栏目更加多元化、立体化,增加平台的关注度,并真正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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