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9:24:5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庆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庆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辅警,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战略规划和省公安厅“一统三体系、四抓两保障”总体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公开信息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3年,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安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发布警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54500余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总点击量5167180次,庆阳公安微博关注量113099、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订阅量24237,同时加大转载力度,全年组织民辅警加大转载力度,累计共转载16.2万余(篇)次,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及时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市公安局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已予公开。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累计承办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其中省市人大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11件。答复的建议和提案均实现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双满意。

(四)不断创新公安便民警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部214个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均办事材料减少62%,办理时间平均缩短56%,事项即办率46%,真正做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五)强化平台监督保障和工作指导。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考核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安排专人专职,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对各栏目全面梳理自查,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无严重表述错误、无僵尸栏目。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32.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d1d73a45387d4e88a93aff0911e91960.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庆阳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巡检通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创新发展,紧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