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1-29 19:10:49 【字体: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主要通过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健康庆阳”微信公众平台、庆阳市政务服务网、庆阳市涉企信息归集平台进行了公开公示,突出了公众参与、网上咨询等功能,多渠道为社会提供服务,让群众更多地了解部门决策及工作运行情况,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了860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25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0条。一是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回复情况。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市五届人大二次代表建议12件(主办10件、协办2件),涉及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民生保障、安全防范等方面,办理等级A类2件,占16.7%,B类10件,占比83.3%,限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了100%。承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3件,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医疗机构改革、中医药文化传承、人才队伍建设、疫情防控等方面,已办结23件,答复23件。根据市政协〔2024〕4号《关于通报表扬2023年度优秀委员、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决定》的文件,我委荣获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曹靖同志荣获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二是人事、财务信息公开。2023年市卫生健康系统研究干部人事18批次,涉及155人,其中:推荐县处级干部24人,提拔科级干部80人,考察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科级干部39名、平职交流科级干部12名。每次干部变动均严格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门户网站公开,进行任前公示。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庆市财社〔2022〕112号文件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机关2023年预算,2023年9月1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机关2022年决算。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公开。按照省上下达我市监测任务要求,全市设置水质监测点433个,全年检测水样866份,任务完成率100.7%。其中,城市监测点103个,检测水样206份;农村监测点330个,检测水样660份,覆盖全市116个乡镇,覆盖率100%。全市各县区均落实了水质监测结果月公示制度, 监测结果均在各政府网站进行挂网公示。2023年共完成市级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公示12次。

(二)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推进全省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公开函〔2021〕19号)的要求,按期认真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同时,加强网站监控和值班,进行网站错漏信息的监测,安排专人通过网站搜索、关键字搜索、人工复核等手段,对委网站进行关键字扫描,全面扫描清理各类错漏信息,并将扫描清理纳入网站维护常规项目。

(三)政府信息制度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运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处理、回复;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规划信息、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2023年政务新媒体检测预警中全年未通报过问题,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信息更新、公布不够及时,信息化建设尚有差距,部分公开信息还需人工逐项多次录入,不能确保第一时间予以公开等问题。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省、市政府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工作培训,配强人员力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三是持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高效落实和规范管理。四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和评估,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公众和患者的社会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文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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