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8:22: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文档可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s://sth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ndbg)查阅。如有疑问,请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电话:0934-86875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网站总访问量9552365次,共发布各类信息96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324条,通知公告类6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8条,财务公开类10条,政策解读类7条,督促检查类16条,法律法规类5条,饮用水水源安全类34条,双随机抽查结果类5条,环评公示类216条,空气质量月报类12条,环境执法检查信息9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类76条,部门文件类1条,政府文件类6条,在线访谈类8条,生态文明建设类4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7条。2023年度向生态环境部推送工作动态110条,向省生态环境厅推送工作动态90条。我局“双微”共发布信息2850余条,阅读量达到191.3万人次,关注人数2501人。我局向甘肃环保“两微”、甘肃环保网、庆阳综合门户网等推送信息300多篇(条),被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陇东报、今日头条、腾讯新闻、搜狐新闻、掌中庆阳网等转载2000余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通过网站和信件两种方式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2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答复。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局门户网站建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发布平台和"政策解读"专栏,强化对中央、省市委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的解读、专家的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落地生根。对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公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结果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进行公告。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广泛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主动通过微信、网站、报刊等媒介,积极宣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中的措施做法和成效,着力提高社会各界知情度和参与率。突出推进12369服务热线规范运行,实行清单管理,全程跟踪群众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进度,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专项重点工作开设专题栏目,打造内容全面、条目清晰、重点突出、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窗口。今年新开设“三抓三促”专题专栏、“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专栏和适老化专区。设置专栏发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处置群众留言、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双微矩阵,重要信息全矩阵转发、上下联动,达到一次发声、多点发力、全网传播。

(五)监督保障

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目标,扎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先审后发"制度,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到位的栏目及时更新。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972fc19eb2cc4940a99d24efba47ad40.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规依限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工作实际,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依法依规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