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九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镇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gszy.gov.cn/xxgk/lzyj)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镇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完善公开规范、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切实提升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以公开促稳定、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持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保障公开规范。县政府网站设立“政策”专栏,集中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优化规划信息栏目设置,分类展示“五年规划”“专项规划”;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公共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持续深化公开范围,加强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教育领域、就业稳岗、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财政、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公众参与、新闻发布会、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新媒体监管、政务舆情回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1896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08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4080条,政务服务平台公开2031条,公示公告栏公开6473条,其他方式公开3295条。三是持续强化解读力度,提升公开质效。2022年县政府网站及45个子站共发布政策解读206篇。受理人民网、省长信箱、12345热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交办的各类留言476件,答复476件,答复率100%。发布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控通告及发布会78次,中小企业就业、安全生产等关切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庆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接收渠道。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及时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妥善处置多起利用依申请公开渠道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三)基层政务公开方面。2022年印制下发了《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通知》,着力推进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和档案馆、图书馆以及1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悬挂张贴了统一的标识牌,设置了公共查阅点、公告栏、依申请公开咨询区,实现了定点、定向公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19个乡镇子站均开设“村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民生领域信息,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广度,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进行优化,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全年共新增设栏目23个。
(五)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强化考核力度。严格落实《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原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日常评估、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高效地完成了全县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各单位年终工作中,极大促进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针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全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对现运行账号采取月抽查、季通报的方式进行监管,巡查整改52处;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控,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实效不断提升,全年共上报自查报告4份,转载上级政策宣传信息203次。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及各子站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通报”的监管模式定期对县政府网站及45个子站运维进行全覆检查。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网站进行实时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3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43.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通过镇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4件,通过向政府办公室邮寄纸质版申请4件,向政府工作部门申请9件。全部按时办结。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救助政策等方面。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镇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提升,但与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对于群众关切的教育领域、就业稳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信息支撑的能力有待提升。运用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的能力不强,确定政策性文件公开方式不统一。202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依申请公开能力,力争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一是纵深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和实效,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加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决策草案的意见征求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公开平台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实质性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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