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镇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gszy.gov.cn/xxgk/lzyj)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镇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持续拓展深化信息公开范围,强化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督查督办、统计数据、重大民生、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财政、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新媒体监管、政务舆情回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2250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581条,占15.9%;政务新媒体公开6360条,占28.2%;政务服务平台公开1233条,占5.4%;公示公告栏公开8741条,占38.8%;其他方式公开2294条,占10.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7.4%,公开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二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提升公开实效。2021年县政府网站及45个子站共发布政策解读278篇。受理人民网、省长信箱、12345热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交办的各类留言500件,答复500件,答复率100%。发布群众关注的新冠肺炎疫情通告及发布会29次,中小企业就业、安全生产等关切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庆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接收渠道。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及时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妥善处置多起利用依申请公开渠道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三)基层政务公开方面。2021年印制下发了《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了19个乡镇和政府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统一展示。依托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平台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办理好公众投诉、建议、咨询受理办理工作。全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本级和村级)14660项,其中线上可办理事项12399项,线上可办率达到94.2%。全年共办件320413件,其中线上办理54336件,线下办理266077件,办结率达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进行优化,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全年共新增设栏目8个。完成县政府网站IPv6改造、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镇原子站和“轻松办”手机APP按期上线运行。
(五)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强化考核力度。印制下发了《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原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日常评估、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高效地完成了全县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各单位年终工作中,极大促进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针对“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全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目前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账号41个,对现运行账号采取月抽查、季通报的方式进行监管,并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控,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实效不断提升,全年共上报自查报告4份,下发通报4次,电话督办57次,钉钉业务群督办46次,转载上级政策宣传信息147次。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及各子站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通报”的监管模式定期对县政府网站及45个子站运维进行全覆检查。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网站进行实时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全年共下发通报10次,督办件29次,电话督办16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0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8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镇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4件,通过邮件寄达纸质版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救助政策等方面。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镇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提升,但与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不够、时效性不强。个别栏目公开内容少,部分时效性较强的政府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二是重大政策信息发布不到位。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公开平台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次数少,力度小。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较单一。运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形式的解读能力不强。
今后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依申请公开能力,力争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一是纵深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和实效,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加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决策草案的意见征求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公开平台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实质性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