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2-18 10:35: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要求,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2021年度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庆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职责、权力、规范性文件、许可审批、收费、招投标、人事任免及重大事项等九大类政务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确定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责任科室牵头、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及时修订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列入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328条,网站浏览量达到546万余次。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局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建立政策法规发布平台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出时间,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参与到甘肃广播电台“阳光在线”栏目,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讲解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

(四)加强决策、执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成果、重点工作进展等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同时积极推进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工作。

(五)加强行政审批行为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了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全部政府服务事项“一网办理”。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建设了不动产登记共享交换系统,与房管部门实现了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为市委组织部布设了不动产查询专线。实现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二手房网签数据与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共用,为办理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同时,通过与省厅信息平台集成对接,实现了与公安、司法、民政、银保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共享的覆盖面,既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又确保了登记安全。

(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建立了微信公众号,群众和企业可在网上预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了服务企业群众零距离,“最多跑一次”正在逐步向“一次都不跑”转移。在此过程中,采取线上线下、告知承诺、承办责任制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七)不断优化公开平台。2021年对局网站公示公开板块进行了升级,进一步整理了公示公开事项,优化了后台审批程序,完善了公式公开后台审核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完备。

(八)加强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梳理了目前执行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部分专项规划在局网站公示公开板块进行了公开,同时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土地法》,对预公告、用地批准信息、正式两公告等征地相关信息,除在涉及地块周边、所在社区(村组)张贴公告以外,同时在局网站公式公开板块进行公开,供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7.65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1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1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1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有关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还未完全覆盖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照信息规划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完善互动栏目回应制度,提升回应的质量,确实保障公众的权益。四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计划组织征地历史信息补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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