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6:54: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庆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庆阳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232,其中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政协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等政府信息68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依托机器扫描技术对信息进行动态扫描监测,确保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1年,市公安局对门户网站“庆阳市公安局”进行了改版,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安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发布警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17000余条,组织民警加大转载力度,累计共转载19万余(篇)次,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及时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21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作了规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3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力度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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