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七个部分组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更加明晰。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明确一名区级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及人员。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纵向到乡镇街办、横向到部门单位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区专职或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达80余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根据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西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编制了《西峰区政府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和《西峰区乡镇(街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各单位承担的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确保“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扎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对重点领域信息内容的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公众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以“西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补充,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切实做好新媒体平台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在新媒体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功能,集中、统一提供各类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可公开的文件和材料,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发布各类公告公示32条,接待群众查询220余人次。
(四)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更加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原则,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西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378条,其中政府文件、公告、工作动态 5264条,解读政策文件18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58条。西峰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主要动态信息2553条。
西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西峰网首页新增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回眸‘十三五’喜看新变化”“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栏”“冬日无闲·大抓项目”“供暖在行动”“浪费可耻 节约为荣”等专题专栏。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效果。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单位在制定和发布文件或其他重要政策的同时,通过图文、动漫、图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2020年共举办网上“在线访谈”4期,通过群众与主要部门负责人的线上线下互动,提高群众理解,推动政策落地。
(三)着重强化政民互动时效。2020年,除部分涉法涉诉、超出管理职权的留言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投诉求助、咨询网贴等298件,均做到按期答复。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5 | +40 | 3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3 | +82 | 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6 | +38 | 509 | |
行政强制 | 15 | +3 | 19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4 | 29066.07万元 |
三、基层政务公开情况
(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信息1条,经济运行情况10条,政府新增债券额度、项目安排情况2条,区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说明和公开表291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公布了3批次17个部门29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规范了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截至年底共减税降费2.86亿元。
(三)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防范化解金融领域、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信息33条;发布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文件51条;发布饮用水安全信息16条、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2条,其他重点环保公告公示16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办理情况。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通过网上申请,其中1件已按时办结并书面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收费情况。西峰区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更新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更新频率,统一开展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和特色宣传等工作,全面提升网站集约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通过制度化保障、规范化管理、专业化预防、常态化监测、强化专项值守保障等多措并举,确保网站信息安全,全年网站总访问量240万余次,网站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事件。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全区52个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提高运行水平和宣传资政服务能力。健全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引进政务新媒体第三方检测功能,建设全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不定时访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实现动态检测,每季度开展一次政务新媒体自查检查工作,对“平台更新不及时”“内容审核不严”“僵尸账号”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良好运行。
(三)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力推行区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驻部门增加至28个,办理事项增加至331项,并整合部门窗口,组建了医保社保、市场监管等5大“综合服务区”,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中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简单、易懂、会操作和办事告知单“十要素”的原则制作了窗口办事告知单,将政务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扩大政务服务信息的公开面,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问题较突出,与公众需求仍存在差距;二是把握政策解读精准不够,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落实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推进上还有不足;三是部分乡镇(街办)、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流动性较大,专业性不强;四是政务新媒体高质量监管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保障责任制,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以下措施:一是以公开为常态,提高公开质量。继续做好各街办、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和以节点形式改版实施,全面提高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主动公开件数量,强化互动效应,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以创新为手段,丰富解读形式。探索应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权威且通俗易懂的解读实现政策文件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三是以培训为依托,提升公开水平。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以规范为标杆,加强平台建设。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载体的建设维护水平,保证权威、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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