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民宗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1-02-18 18:16:0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新《条例》要求,我委确定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对公开的信息,坚持业务科室主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便民。2020年,我委通过会议、文件、政务信息和互联网等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件;上报省民委信息107条;通过庆阳政务服务网公布17项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我委未收到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增强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组织专题培训、学习,就《条例》进行解读辅导,开展学习培训。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机关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三是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内部自查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公开,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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