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17:42:3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要求,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庆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职责、权力、规范性文件、许可审批、收费、招投标、人事任免及重大事项等九大类政务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确定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责任科室牵头、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及时修订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列入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355条,网站浏览量达到393余万次。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局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建立政策法规发布平台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出时间,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参与到甘肃广播电台“阳光在线”栏目,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讲解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

(四)加强决策、执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成果、重点工作进展等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同时积极推进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工作。

(五)加强行政审批行为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了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全部政府服务事项“一网办理”。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建设了不动产登记共享交换系统,与房管部门实现了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为市委组织部布设了不动产查询专线。实现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二手房网签数据与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共用,为办理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同时,通过与省厅信息平台集成对接,实现了与公安、司法、民政、银保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共享的覆盖面,既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又确保了登记安全。

(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建立了微信公众号,群众和企业可在网上预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了服务企业群众零距离,“最多跑一次”正在逐步向“一次都不跑”转移。在此过程中,采取线上线下、告知承诺、承办责任制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七)不断优化公开平台。2020年对局网站公示公开板块进行了升级,进一步整理了公示公开事项,优化了后台审批程序,完善了公式公开后台审核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完备。

(八)加强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梳理了目前执行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部分专项规划在局网站公示公开板块进行了公开,同时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土地法》,对预公告、用地批准信息、正式两公告等征地相关信息,除在涉及地块周边、所在社区(村组)张贴公告以外,同时在局网站公式公开板块进行公开,供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10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0

28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62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有关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还未完全覆盖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照信息规划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完善互动栏目回应制度,提升回应的质量,确实保障公众的权益。四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计划组织征地历史信息补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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