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17:24:2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及网络留言办理等日常工作部门,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予以明确,督促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极大地提升了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大力推进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等信息专栏内容,2020年通过庆阳市水利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6条,条对机关科室职能划分、财务决算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公示说明,进一步落实了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互联网的利用效率。在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信息咨询等服务,切实关注好公众需求,保障好公众权益。

(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公开,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们确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运行与维护,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使各类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情况

近年来,市水务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的有力抓手不断抓促落实,依托着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良好开展。

(一)全面加强政务窗口服务。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树立便民利民的形象,助推阳光政务。市水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行政审批工作,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解决水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保障窗口必要的办公条件,大力推进水行政审批工作。同时,贯彻执行局领导班子政务大厅坐班制度,不断指导督促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市水务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窗口1个,驻厅工作人员2人,首席代表1人。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其他行政权力审批事项2项。印发了《庆阳市水务局关于水利类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办理的通知》,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一个窗口受理和一站式服务。

(三)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市水务局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39件,办结218件,各项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提前办结率达到96.27%,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四)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改版要求,对庆阳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相关栏目,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组织机构”栏目下的11个系统单位的机构职责、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了补充完善,确保各项栏目内容规范公开到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它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信这个行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有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信息等新闻传播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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