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城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庆城县 发布时间:2020-02-13 17:18: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庆城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934-322637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庆城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庆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将公开透明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庆城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48条。其中,发布公示公告154条,重点领域信息212多条,通知公告94条,文件类16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28条,政务服务类信息4327条,其他政务信息21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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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编制更新了庆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依申请公开流程及规范文本,进一步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办结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新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等具体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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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根据《条例》规定,经反复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了《庆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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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加强庆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保障。在新《条例》施行后,立即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进行了完善,共两类2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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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线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与庆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组对接,使新版庆城政务服务网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甘肃政务服务网庆城子站同时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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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务微信、县乡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庆城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公告栏、LED电子屏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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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信息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政府组成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具体业务由县信息办承担。

2.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庆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城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明确了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和具体公开内容。

3.加强工作推进。2019年10月23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条例》内容和市上督查自评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同时,对涉及单位的整改时限、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7

-281

 25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38

 6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

1.62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5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县在进一步规范保密政府信息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对热点问题的及时回应、处理措施、进展情况公开偏少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进行梳理细化,对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梳理和规范;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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