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庆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公开专栏”查看,如有疑问,请与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34—8212859,邮箱:qylyxx@163.com。
一、概述
2019年2月17日组建了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农牧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林业局。
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平台建设,公布服务事项,精简办事流程,依托网络和驻厅窗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放管服”改革,为林业发展和林农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按照庆阳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种类、原则和主动公开的范围、时限、形式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等内容公布,方便人员查看。同时为做好“放管服”改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派驻首席代表授权办理,实行AB岗管理,切实做到了“两集中两到位”。2018年驻厅窗口办件299起。
二是规范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和网站集群建设要求,及时对原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加大公开力度,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下设子栏目,对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权责清单、财务公开、通知公告、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舆情回应、提案办理等信息进行公开。在局门户网站显要位置开设在线下载、意见征集、局长信箱和网上办事、科普论文、政策解读等窗口,并在网站首页公布联系电话、邮箱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和技术服务。
三是简化服务事项。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及时清理审批事项,简化服务流程,再次对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优化。目前承担政务服务事项18项,其中权力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在落实服务事项的同时,对下放审批服务事项跟踪监管。编印2018年《市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并对全市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规范基层服务事项办理。结合“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努力实现与其他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并联审批,让办事群众、企业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四是严格审批发布。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庆阳林业网站管理办法》和《庆阳市林业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规定,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开展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信息负全责。对拟发布信息须经撰稿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庆阳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审批表》上签名、审查、审批加盖公章后,上报局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并对信息发布情况按年度装订归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通过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网、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12条,其中2018年度公开信息736条。年内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积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和群众电话咨询,受理网民留言15条、电话咨询11人次,其中热点和舆情8条,均已全部回复。办理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诉讼请求和相关申诉。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未设立收费项目,也不存在费用减免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具体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现有工作人员4人,均为兼职人员,无专项经费。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的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范围还不到位,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不够多样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为全市林业和草业现代化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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