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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庆阳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3 17:20:17 【字体:


李忠宁、高剑萍、李宏江、冯亚伟、李春花、侯秀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将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列为市县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医院”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7个县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宁县也在其中。国务院医改办是以县为单位审批这个改革示范点的,因此,在县域内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都应推行综合体制改革,这个方向是明确的,不用再专门审批。在审批为全国示范县后,中央财政近三年每年为每个县下拨改革补助资金300万元,该资金也由各县自行掌握使用,且该资金已明确从2015年开始不再下拨。同时,由于我市是省政府医改办2009年确定的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务院医改办2014年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在2011年和2015年两次以市政府文件制定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都明确提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以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覆盖。因此,不必要专门审批某个医院为市县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医院。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是世界性难题,感谢各位委员对此项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支持。2014年4月份,我市被国家医改办确定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后,依据国家和省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2015年1号文件印发了《庆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下一步推行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制度、人事分配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监管机制建设8个方面31条具体任务。在加强人才建设工作方面,包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和培养基础人才等。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包括公立医院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全额预算,医院改革发展、基本建设、设备更新、重点学科发展、人员培训和运行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等。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酬薪制度,深化编制人事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酬薪水平,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做到多劳多得、绩效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等。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国家和省上要求,紧密结合庆阳实际,督促包括宁县二院在内的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不折不扣地逐项进行落实,努力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下功夫,真正履行好国家试点联系城市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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