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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市人大代表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0 11:25:44 【字体:

尊敬的魏琳琳代表、房睿代表:

您在2025年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5号《关于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政策向建制镇延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指导意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向建制镇延伸”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我局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目前暂无其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将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我局将加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学习研究,待国家和省级最新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二、关于“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支持政策向乡镇倾斜,逐步解决重点乡镇地下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水、供水等老旧管网存在安全隐患而无政策支持改造现状”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我局认真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790号)重点支持:城市规划区内供气、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于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供排水、供热、供气项目资本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将城市地下管网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覆盖等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国家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县(区)做好乡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谋划,加大建设资金争取力度,逐步解决重点乡镇地下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水供水等地下管网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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