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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人大代表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5 11:15:28 【字体:

尊敬的房睿代表、王超平代表、杨婷代表:

您在2025年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4号《关于支持重点建制镇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制定推进重点建制镇更新改造的政策措施,分批实施重点建制镇老旧管网维修改造项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0年6月18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庆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庆政发〔2020〕31号),提出了“以做特30个重点小城镇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通过补短板强特色,建成8个精品重点镇、15个特色重点镇、7个留得住乡愁记忆的重点镇,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聚居”的工作目标。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品位为目标,紧盯城镇建设短板弱项问题,积极推动道路交通、供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2021年以来,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整治、乡镇雨污管网分流、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省级资金补助686万元,其中:2021年争取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2022年争取项目4个,资金176万元;2023年争取项目7个,资金240万元;2024年争取项目3个,资金100万元。今年,指导县(区)积极谋划乡镇街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13个,概算投资4.63亿元。截至目前,市区、县城供水管网延伸覆盖乡镇18个、142个行政村,排水管网延伸覆盖乡镇4个、21个乡镇村,燃气管网延伸覆盖乡镇6个、31个行政村,集中供热管网延伸覆盖乡镇4个、8个行政村,有效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生活质量。

二、关于“分批实施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议的落实情况

经我局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目前暂无其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将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对此,我局将积极向省住建厅反映将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建议,待国家和省级最新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重点建制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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