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5年庆阳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97号建议的答复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5年庆阳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9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侯富强、石龙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林区禁牧管理力度的建议》已收悉,三项建议精准反映了当前我市林区禁牧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尤其是执法权缺位、违法成本低、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受限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强化措施破解。我局高度重视,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以下措施,现结合前期工作成果及当前林区禁牧工作实际、法律法规要求,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及落实方案
(一)关于“成立市林草系统专职林政执法队伍”。
1.林政执法队伍成立现状。依据《庆阳市市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除中央明确的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外,其他行政执法队伍不再保留。基于此,当前无法成立市林草系统专职林政执法队伍。
2.强化林草资源保护措施。市林草局将继续以林长制为引领,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与责任体系,优化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机制,压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联合公安、司法、检察院建立破坏生态资源违法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严厉打击放牧者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协同农业部门完善舍饲养殖扶持政策,在圈舍建设、技术培训、饲草供应等方面给予养殖户支持,推动养殖产业规范化、生态化转型;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封山禁牧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发挥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能优势。
(二)关于“指定行政机关代理公益诉讼”
1. 明确公益诉讼代理主体。我们将提请市政府确定相关单位作为公益诉讼代理机关,代国有林场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2. 充分发挥协作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通知》(庆林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林区禁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典型案例公开审理,形成震慑效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案件线索,确保诉讼程序合法高效。
(三)关于“加强林场人员执法培训并授权执法”
1. 开展业务培训。联合司法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专项培训。
2. 规范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防范法律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立法完善:启动《庆阳市林区禁牧条例》修订调研,明确执法主体和公益诉讼路径。
2. 宣传教育:联合乡镇政府、养殖合作社开展“禁牧政策进农户”活动,推广舍饲圈养技术,疏堵结合减少放牧依赖。
3. 试点推广: 为破解林草资源管护难题,推动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县(区)积极探索创新,如镇原县出台《封山禁牧通告》、环县制定《林草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上述文件以专章形式细化禁牧等工作的部门权责清单和联动流程,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职责不清、协作不畅等问题,为全市林草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市林草局将坚持"试点示范、全域推进"的工作思路,推广镇原、环县经验,重点强化禁牧执法和资源监管,推动禁牧等重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完善林草资源长效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南美祺 0934-821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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