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人大代表6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唐保平代表:
您在2025年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停放充电管理。持续做好甘肃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的宣贯执行,加强停放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协同,扎实开展电动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和市级专班安排部署,专班统一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发现、劝阻、报告”制度落实,建立台账管理。市级专班组织专项执法检查6次,各县区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2批次,累计检查住宅小区1066批次,发现涉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楼入户等安全隐患问题86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劝阻搬离违规停放充电车辆1454起。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动态掌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底数,对既有小区开展保有量调查,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建设目标及方案,并稳步推进实施。鼓励充电企业依据市场需求和规划布局,开展配套建设工作。至目前,全面完成8县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设施摸底及台账建立,全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车保有量44204辆,累计完成充电端口增设11606个,超额完成4:1配建任务;全市安装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1479部,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充区域,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器、红外温感摄像等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引导业主有序、分组停放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连片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扎实开展节庆假日期间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宣传月活动,召开物业行业安全警示约谈会议,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同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针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管理、设施维护、安全巡查等方面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消防安全等各类行业技能培训30余次,累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为小区业主举办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正确充电等知识讲座,提升业主安全意识。创新多样化宣传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利用社区公告栏、电梯广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知识,在社区、住宅小区、公共场所设置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展板展示近年典型火灾案例,剖析事故原因及危害,重点宣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改装电池”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制作发放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宣传资料,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7240份,签订承诺书企业282份,制作“公示栏”357个,切实提升全社会对停放充电安全的重视程度,有效压减室内充电风险隐患。
随后,我们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继续加快推进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并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