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政协委员D17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贵社在2023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D170号提案:“关于整治油田生产企业伴生气放空直排和火炬燃烧”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油气开发过程伴生气回收利用。
在各有关部门推动下,长庆油田分公司大力实施伴生气综合利用整治项目,在我市境内已投资建成轻烃装置15套,混烃LNG装置20套,用气量约100万方/天,轻烃产量约15万吨/年,混烃产量约10万吨/年,LNG产量约5万吨,伴生气综合利用率已达95%以上。按照国家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长庆油田计划2023年前完成陇东伴生气利用三期、四期工程。其中,三期计划建设站点9座(6座已开工建设)。四期计划新建站点10座(可研已完成,待油田落实资金)。同时加强源头控制,采取密闭回收等工艺,杜绝中间环节放空,针对合H62平台、庆9拉等站点伴生气采取收集用于加热炉燃料;庄35增火炬通过新建管道输送至下级站点集中处理利用;固平18-30输油点火炬通过配套压缩机增压输送至轻烃站点处理,实现了伴生气应收尽收,消灭了火炬。高效推进伴生气、零散气回收工程,按照“前端密闭集输、后端集中回收利用”的资源化利用路径,应用轻烃回收装置或LNG加工装置,对陈11增、陈12增、陈13增、庄二联、庄十二转、华H100增、华H102增、合H60增火炬放空气进行了回收加工,熄灭了无效放空火炬。目前,陇东区域16座临时放空火炬通过增加轻烃处理装置、集气管线已全部熄灭,除事故应急状态下需要点燃以外,已杜绝了火炬长期点燃浪费资源、伴生气未回收污染环境的现象。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增强企业自主意识。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庆环大气发〔2021〕12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庆环大气发〔2022〕7号),对涉VOCs企业的监管做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同时督促油田企业强化了企业自行监测管理,鼓励企业对治理设施单独计电,安装治理设施中控系统,记录温度、压差等重要参数;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排污情况。同时结合钻探技术的发展,相继对油气开发单位提出和优化了钻井现场防渗、试油废水进罐收集、标准化井场的防治措施,形成了涵盖钻井、试油、开采、修井等环节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2021至2023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油气开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联合检查。期间,共查处涉油违法行为268个,处罚金额2440.25万元,其中伴生气回收利用不充分9起,处罚金额77.8万元,防渗措施不到位造成跑冒滴漏106起,处罚金额371万元,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7起,处罚金额75.3万元,倾倒固、危废25起,处罚金额192.6万元,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29起,处罚金额268.1万元。通过严查严打,严管严控,使油田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逐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开展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使得油区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三、严格执行环境准入。
通过油田开发规划环评、产能建设项目环评、“三线一单”审批、排污许可,严格控制油气开发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行为,提出生态环境管理要求。通过督促指导油田单位落实环评、三同时、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规范内部环境管理,提高治污降污水平,从源头预防、过程管控等方面保障油区生态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加强监管指导、严打违法行为、提高治污水平、严格风险管控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强化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油区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庆阳市空气质量及油气开发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见和建议。
诚邀您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庆阳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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