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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00:00:13 【字体:

温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借鉴采纳,认真组织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各项制度。指导村“两委”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和义务等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督促村民执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实行村民自治。完善包括村规民约在内的村民自治制度和方式方法,设立村规民约“红黑榜”,运用“积分制”,发挥村民理事会、监事会作用。二是认真编制村庄规划。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市县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全市编制完成村庄规划133个,2022年全市计划编制村庄规划227个,引导约束群众严格执行村庄规划。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和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方式,借助元旦、春节、妇女节、五一、国庆等时间节点,利用手机微信、广播电视、“村村响”等平台,大力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好处,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基层实际,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加大指导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和义务等纳入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内容,推动村规民约落实见效。二是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完成下剩村庄规划编织工作,共同推动村庄规划落实落细。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悬挂标语、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教育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自觉投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

二、关于鼓励投工投劳、激发参与热情的建议 

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各级各部门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干部带头、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引导群众积极投工投劳,注重发挥群众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村民环保小组,每个村成立1个环保清洁队,配备1个公益性岗位,专门负责全村环境整治的安排、调度和检查。二是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以村干部、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带头、全体村民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三是建立共管共享机制。引导村民适当投资投劳,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后续管护服务上适量付费,增强主人翁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决策和管理维护的热情。尤其是在近年改厕工作中,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挖坑和基土回填,自主购买吸污泵或者适当付费让村上安排吸污车统一清掏粪污,村民使用卫生厕所满意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学校、家庭、基层干部以及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环境卫生红黑榜、美丽庭院评选、“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积分兑换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政策、意义和成效,深化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二是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驻村工作队贴近群众优势,组织带领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要求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抓好落实,强化村民的人居环境整治义务。通过环境卫生红黑榜、流动小红旗和村民微信群,对破坏村庄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

三、关于探索“政府购买原材料、群众参与建设、理事会负责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坚持地方政府主体,动员各方参与,整合各种资源,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甘肃省2020—2022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规定,支持县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所需原材料进行统一规划统计,编制实施方案,采取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二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和后续管护工作,优先让村民创办的企业、合作社参与招投标,把能让村民参与完成的都交给村民,引导外出务工村民回乡参与乡村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作用。加强村“两委”对村民理事会的监督指导,不断健全完善理事会章程,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让其积极参与工程监管、环境污染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完善“政府购买原材料、群众参与建设、理事会负责监管”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继续鼓励支持县乡对环境整治所需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尤其加大对本地原材料采购力度。二是继续支持村民创办的企业、合作社参与招投标和小型工程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积极参与。同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多方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继续健全完善村民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细化理事会监管事项,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加强村民监事会建设,强化村民监事会对理事会的监督,有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关于提倡就地取材,融合乡土特色的建议

我们持续加强村庄风貌引导,通过广泛宣传,鼓励村民就地取材、加大旧物利用,充分体现乡土特色,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坚持就地取材。大力提倡就地取材、节省建设成本,将本地的水、石头、黄沙、花草、树木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通过建设小游园、打造菜园果园、改造围栏巷道、建设美丽庭院等一系列建设和维修,因地制宜美化房前屋后,营造出浓厚的乡村味道。二是坚持旧物再利用。指导村民把旧房拆下的青砖青瓦用于铺设村庄巷道、装饰美丽庭院,把能用的旧梁、老木、坛罐等物品重新利用,充分凸显乡土特色,提升环境质量。三是坚持风貌引导。指导基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村庄规划,突出庆阳窑洞、四合院等乡土建筑特色,从农宅风貌、庭院环境、人文景观等方面,持续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做到同一村组或线路区域色调风格大体一致,逐步形成错落有致的村庄格局和具有乡土特色的乡村风貌。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指导力度,引导基层在村庄建设中使用乡土材料,融合乡土特色,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一是进一步加大就地取材力度。广泛宣传动员,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变废为宝、因材使用,充分利用本村花草、绿植、石材、土方等,灵活运用于村口景观、林间小道、道路护肩、沟塘整治、盖房盖院、围墙围栏等,美化村头村尾、房前屋后,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二是进一步扩大旧物利用范围。坚持因地制宜、物尽其用的原则,指导群众收集古农用具,设立村史陈列室;利用废旧石磙、磨盘并巧妙摆放,搭建休憩空间;利用废旧轮胎做成树池、废弃砂石做停车位;利用废缸、鹅卵石等材料装土栽花、铺石、设栅栏、装饰院落,打造庆阳特色的美丽村庄。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风貌引导。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加强各类建筑风貌管控。充分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营造具有庆阳特色的农宅风貌、庭院环境、人文景观。

五、关于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中、省、市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全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近3年全市累计争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宁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19个,资金23773万元。同时,引导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最大限度节约建设成本。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群众就地取材、利用旧物、投工投劳,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村级组织和村民共同参与,坚持综合多元、依法治理原则,积极争取整合资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积极争取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列入市县财政预算,落实各级配套资金。三是加大社会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四是积极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节约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浪费。

感谢您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联 系 人:周富林

联系电话:0934-821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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