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庆阳市委员会:
贵委在2022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244号《关于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提高耕地质量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订撂荒地复垦补偿制度和山荒地开发奖励制度
近年来,随着种粮效益下降和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部分乡村发现耕地撂荒弃耕现象。对此,我们从三方面努力解决。一是加强撂荒地排查整治。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庆阳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排查,采取引导农民自行复耕、委托代耕代种、鼓励撂荒地流转复垦和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加大撂荒地整治。二是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于撂荒一年以上耕地,村委会有权从第二年停止发放国家对耕地的一切补助款项,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村委会有权收回重新发包复耕,坚决制止土地撂荒弃耕。三是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公开发布公告、致农民朋友一封信、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提升群众保护耕地意识。同时,一些县区依托项目,采取补贴农机具和生产资料等方式,积极支持复垦复耕。据统计,2022年全市共摸排出撂荒耕地12.3656万亩,现已全面完成整治,其中已恢复农作物种植8.7908万亩。依法种好承包地是农民的法定义务,目前国家及省市均未出台撂荒地复垦补偿制度。现存山荒地均为退耕还林还草地,且都按规定明确了产权,颁发了到户林地、草地确权证书,落实了补助政策,用于恢复生态环境建设。目前不鼓励山荒地开发,也没有出台开发奖励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持部门联动,开展定期巡查,加大执法检查,持续抓好耕地撂荒弃耕整治,守牢耕地红线,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二、关于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
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始终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近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民种粮效益走低的形势,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立足实际,统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手抓促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的耕地利用优先序,层层签订责任书保目标,强化耕地保护稳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基础,加大撂荒地整治拓空间,集成旱作生产技术提单产,落实政策补贴增收益,全力抓促粮食生产。2022年全市已完成粮食种植面积615.07万亩,占计划590万亩的104.25%,实现全年粮食总产量140万吨目标有保障。共争取到位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民种粮补贴45282万元。经测算,今年农民种植玉米亩均收入达到1480元,小麦亩均收入达到780元,种粮效益同比显著提高。一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保障农民增收。在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制定了《现代农业“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群众利用一般耕地发展饲草、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不断壮大“牛羊猪鸡果草菜药”八大产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2021年底,全市肉羊、肉牛、生猪、肉鸡饲养量分别达到438.28万只、56.11万头、125.96万头和3562.31万羽,畜牧养殖业总产值占比提高到31.2%;果园面积133万亩,一年生牧草110.8万亩,瓜菜面积达到112.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0.8万亩),中药材面积达到46万亩。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1538元,其中38.8%来自特色优势产业经营收入。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5622元,较上年同期5319元增长5.7%,净增加303元。通过妥善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快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全面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全市“十四五”农业现代化规划和“四区四带”产业发展布局,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拓宽增加农民收入渠道,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关于贯彻耕地补偿制度
严格保护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占用耕地补偿是国家保护耕地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一手抓耕地保护,一手抓耕地质量提升,全面贯彻落实耕地占用补偿制度。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严格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不具备开垦条件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二是落实跨区域调剂。县(区)优先使用本级现有补充耕地指标保障本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县区确实不能保障的可在市域内调剂解决;市域内调剂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在调剂交易费用筹集到位后,由县级申请,市级审核后报省级申请调剂。三是规范占补流程。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统收统支耕地占补平衡交易资金的通知》,随后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指导价格的通知》,规范了统筹调剂程序,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
下一步,将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耕地质量占补等级核查,规范耕地补偿运行程序,积极开展行业、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措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上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省(市)长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全力推促落实。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四个机制”,严把“五个关口”,抓好“六个落实”,提高了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力量抓建设,2019-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累计争取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4.2万亩,项目总投资达到15.7亿元。四是完善参与机制。鼓励和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逐步探索和建立奖补制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规划引领,严格制度执行,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突出男声整治、地力培肥、高效节水灌溉和宜机化改造,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强化农田用途管控,实现“良田粮用”,保障粮食安全。
五、关于探索实践有益于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农业产业结构
近年来,我市按照《农业部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农牧交错带农业种养业结构,编制了《庆阳市国家生态农牧区建设规划》,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效益。一是做大饲草产业。在环县及北部降水偏少各县,以林地、草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为主,积极发展人工种草和草田轮作,扩大苜蓿、燕麦草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增强耕地水土保持能力。2021年底,全市种植一年生牧草110万亩,秸秆青贮290万吨。二是做强畜牧养殖业。坚持草畜结合、以草定畜,积极发展肉羊肉牛产业,增加群众收入。2021年末,全市肉羊存栏275.2万只,出栏163.08万只,肉牛存栏36.78万头,出栏19.33万头,共实现增加值25.3亿元。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2%。三是改进养殖方式。肉羊肉牛养殖以舍饲圈养、规模化养殖为主,改变分散放养陋习,全市规模养殖场达到2419个,规模养殖户19800户,规模化比重达到63.5%,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农民增收同步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既定规划抓好落实,积极指导相关县发挥比较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产业体系,创新管理模式,持续壮大畜牧养殖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不断优化农业种养业结构,促进全市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维修灌溉设施,增加优质耕地面积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会同市水务部门和市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发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一是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市水务部门组织对农业灌排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落实“三级包抓”责任,及时组织清淤维修,提高农田灌溉排涝能力。今年,督促各县区筹措资金89.8万元,维修各类灌溉工程546处,清淤维修渠道91.6公里。已完成春灌20.7万亩,占任务的103.5%;夏灌完成19.6万亩,占任务的81%(夏灌8月15日结束)。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质量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展已建成和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先后排查并组织维修损毁农田水源工程6处,输水管道19处426米,出水墩617座,检查井43座,排水渠16条1275米,蓄水池11座,大口窖39座,修复农田地埂6.78万米,农田机耕路132.5公里,修筑混凝土边沟11.6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市自然资源部门围绕废旧宅基地复垦、低效耕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三大重点,通过老庄还田、坡地改田、复垦增田、生态保田等方式,积极恢复增加优质耕地。2014年以来,累计实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108个,完成土地整理84.6万亩,新增耕地10.03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接相关规划,靠实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成效,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增加优质耕地面积,建成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不断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七、关于清查山地退耕还林历史欠账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经核查,1999-2020年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270.99万亩,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既定目标任务,退耕面积、数量和质量均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一是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效显著。1999-2013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165.86万亩,其中:实施生态林158.53万亩,经济林7.33万亩。均通过县级、省级和国家三级验收,保存面积165.86万亩,合格面积165.86万亩,合格率、保存率均为100%。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扎实推进。2014-2020年,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05.13万亩,其中:实施生态林104.01万亩,经济林1.12万亩。保存面积105.13万亩,保存率100%。目前,2014-2016年64.61万亩退耕还林均已通过县级、省级和国家三级验收;2017-2019年21.85万亩退耕还林已通过县级和省级验收,等待国家验收;2020年18.67万亩已完成县验收,随后将进行省级和国家验收。三是管理措施保障有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双轨责任制,科学规划设计,从严审核农户面积,严格考核验收,规范支付退耕还林资金,主动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保障了退耕还林工作稳步推进,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市林草部门将持续严格落实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强化组织、技术、管理和资金保障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验收认定,加大执法巡查,不断提高退耕还林经济社会效益。
八、关于逐步推动农村土葬改革
按照《庆阳市“十四五”殡葬事业规划》,市民政部门制定了《庆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庆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殡葬改革纵深发展。一是划定火葬区范围。划定的火葬地区,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并重,巩固和提升火化率,大力推进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二是实行公墓集中土葬。推行村民死亡后进入公墓区、集中安葬区安葬制度,禁止在承包耕地埋葬遗体。对不愿意进入公墓区、集中安葬区安葬,采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的葬法。三是逐步推进土葬改革。允许土葬的地区,采取乡镇统建、多村联建、一村独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荒山瘠地,优先选择现有集中安葬点,就近就便、统筹集中安葬。截止2021年底,全市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已运营1个,在建2个;殡仪服务中心和无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在建1个;经营性公墓已运营1处,在建2处;公益性公墓已运营4处,在建1处;农村集中安葬区122处。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按照“十四五”殡葬事业规划,加强公墓和殡仪馆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加快农村土葬改革措施落实,易风移俗,转变观念,用好守牢每一寸耕地。
感谢贵委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基建管理科
联 系 人:樊海龙
联系电话:0934-821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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