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庆阳市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庆林函〔2022〕140号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庆阳市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孙小华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庆阳市委员会第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移树入林,还田于粮”的提案》(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秋,我市启动实施了“苗林结合培育”和“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庆阳市苗林结合培育推进方案》和《庆阳市苗林结合培育行动纲领》等文件,充分挖掘宜林荒山潜力,大力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截至2020年底,“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全面完成,完成人工造林730.85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苗林产业上获得了较好收益,两项工程为脱贫攻坚和国土绿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上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用途管制和市委2022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化解苗木占用耕地工作方案》,按照恢复耕地属性,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积极有效化解全市耕地上苗木存量,全面腾退耕地苗木,恢复农业生产,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资发〔2022〕42号)要求,下发了《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苗木占用耕地腾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坚决遏制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
一、关于利用植树造林专项资金,回收农民培育的苗木,解决苗木销售难的问题。
为全面化解耕地中存量苗木,科学甄别苗木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类施策,通过使用消化一批、推介销售一批、清理处理一批的方式消化化解苗木占用耕地。一是使用市域内占用耕地苗木,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村万树”工程、土地整治、义务植树、道路绿化、四旁植树、城镇绿化美化、森林城市创建等生态工程。二是充分发挥种苗协会、苗木经纪人和优秀苗商代表纽带作用,调动苗木经济人力量,将全国苗木市场信息引进来,将庆阳苗木销售出去。对本地无法利用的中等规格苗木,积极对接外销使用;充分利用“庆阳市林草局”“庆阳苗木网”等网络销售平台和庆阳苗木市场优势,宣传推介销售绿化苗木。三是对无使用价值且市场无需求的苗木,组织全市上下力量,集中打“歼灭战”,全面清理腾退,恢复农业生产。对清除的苗木枝干,采取多种方式回收利用,增加农民收入,避免环境污染。
二、关于采取谁移栽谁管理谁收益的政策,鼓励农民将田间树苗移植到荒山,政府根据苗林成长情况分期给予补贴。这样,使农民既获得了苗林收益,又可以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也改善了生态环境。
耕地苗木移栽到荒山,政府按照苗林成长情况分期给予补贴问题需要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和林草重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和“以水定绿、以水定林、量水而行”的原则,依据土地适应性和水资源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及中小规格苗木造林。滞销苗木多为无使用价值苗木和大规格苗木,移栽成本高、成活率低。对无使用价值苗木,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腾退耕地苗木、恢复农业生产的补助措施,尽量减少农民损失,增加粮食种植面积,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有使用价值苗木,充分利用项目消化使用和推介销售消化化解,腾退耕地苗木,增加农民收入。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单位: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刘向鸿 联系电话:0934— 82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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