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马文哲、李晓虎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助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优化服务管理,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升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截止2020年6月底,全市家庭承包耕地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59.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6.2%;流转出承包地的农户13.84万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27.5%;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13.16万份,占流转出承包地的农户95.1%。
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健康流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支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各县区按照“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定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发布、指导合同签订鉴证和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形成了信息收集、信息发布、对接洽谈、签订合同、合同鉴证、登记备案、资料归档、纠纷调处等八步紧密衔接的土地流转步骤,确保了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三、加强纠纷受理调处,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政策,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纳入平安政府考核目标体系,各县区依托县乡农经机构,按照有健全的仲裁机构、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充足的业务经费、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完整的信息档案的“六有”要求,稳步推进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共建成县级仲裁委员会 8个,乡(镇)调解委员会116个、村级调解小组1261个,县级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人员195人,乡村配备调解人员1797人。在具体工作中,围绕矛盾纠纷调处,建立了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协商调解、开庭审理“四步走”仲裁程序,形成了从受理、立案、取证、勘查、举证、调解、仲裁、合议、执行、结案、监督、回访等一套规范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土地纠纷有专门机构受理、有专职工作人员调解仲裁,切实保障了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防范流转风险。2015年,市农牧局联合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措施。各县区都制订了实施意见,建立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上限控制、逐级备案、风险保障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指导工商企业按照当地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确定生产规模,通过加强准入审查和监管,杜绝耕地“非粮化”、“非农户”倾向,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农业规模经营适度健康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关注,欢迎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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