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残联关于加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力度的119号提案答复
郭艺峰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性举措,残疾人就业具有就业一人、稳定一家、影响一片的实际社会意义。但是,受就业渠道窄、文化程度低、扶持成本高、生存条件差等因素制约,我市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广大残疾人就业困难重重。针对这一问题,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集中和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4号令),明确规定以发展种养业作为首选,通过基地加农户的发展模式和奖励补贴的引导方式,在全市扶持培育一批残疾人就业基地,带动更多贫困残疾人居家就业、脱贫致富、可持续发展。文件出台以来,各县区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重点培育,分类扶持,有力地助推了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工作。2014年底,全市各级共投入1200余万元,培育规范化残疾人就业基地16个,实名制安置残疾人就业316名,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在困境中取得了良好开局。2015年,全市残联系统继续把扶持培育残疾人就业基地作为全年残疾人工作的1号工程来抓,年初计划新扶持培育基地24个,实名制安置残疾人就业2010人。据各县区上报统计,截止2015年8月底, 8县区已建成或在建基地45个(西峰区3个、庆城6个、宁县3个、镇原县11个、环县6个、华池县4个、合水县6个、正宁县4个),确定安置残疾人就业1469名(西峰区90人、庆城县200人、宁县50人、镇原496人、环县332人、华池县163人、合水县75人、正宁县63人),所有基地预计11月底前全部建成并运行,届时市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将逐县区、逐基地进行评估验收,并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基地和残疾户逐一兑付奖励补贴资金。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作为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脱贫致富的主要抓手,每年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村培育新建一批基地,实名制扶持带动一批残疾人就业脱贫,力争全市所有在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致富愿望的残疾人通过就业实现脱贫,迈向小康。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市残联联系。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能够继续关注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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