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我市北部县域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的66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高强委员:
您好!您在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进一步加强我市北部县域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的学习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封山禁牧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封山禁牧工作,各县区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封育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围绕实现“禁得住、不反弹”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封禁措施,封山禁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几年,一些乡镇、干部抓封山禁牧工作有所松懈,尤其是在我市北部地区,封山禁牧工作是对农民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和挑战,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个别乡镇干部对工作有畏难情绪,责任落实不彻底,管护措施不得力,执法检查不严格,致使一些地方封山禁牧工作出现反弹,给生态建设带来一定威胁。针对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着力做好林业富民产业,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封山禁牧工作的难点就在于协调好农民的利益收入,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市、县林业局着力做好林业富民产业,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通过做强苗林结合培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了有效破解我市的生态和民生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秋季开始,在全市利用宜林荒山每年发展苗林结合培育100万亩,到2020年发展到700万亩。7年后苗木收入可达690亿元,全市农民人均增收3万元。二是通过实施国家新一轮的退耕还林政策促进农民增收。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正式批准实施,凡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均可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国家投资1500元/亩,其中:种苗费300元/亩,补助费为1200元/亩,5年之内兑现完成。通过做好这些富民产业和项目,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能够对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理解和支持。
二、着力强化监管措施,推动封山禁牧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健全完善县区、乡镇和村组三级管护组织,明确县区森林派出所监督落实封山禁牧工作的主体地位,充实和加强村组专门负责封山禁牧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护林员,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从而促进了封山禁牧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为封山禁牧提供政策支持。根据近些年来在封山禁牧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上已建议省人大制定出台《甘肃省封山禁牧管理条例》,或者授权庆阳市人大制定出台《庆阳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的出台一系列配套的制度, 为封山禁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确保封山禁牧顺利实施。三是注重整合力量,加大管护力度。抽调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不定期的深入林地、草地及农户家中,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整治、面对面做思想工作等形式,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使大面积放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市、县区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发挥管理职能,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封山禁牧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发展舍饲圈养。继续把舍饲圈养作为封山禁牧的基础性工作和解决林牧矛盾的重点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采取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拿一点和项目资金倾斜一点等办法,帮助群众解决舍饲建设、品种改良等问题。同时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加强技术指导,使粗放养殖逐步向科学饲喂的新型养殖转变,有效的提高了养殖效益,群众舍饲圈养的意识逐渐增强。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针对近年来宣传工作不连续、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尽快研究制定新的、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作用,开辟专栏,讲解法律政策、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事件,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庆阳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得到您更多宝贵建议。
庆阳市林业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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