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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林业局关于提高苗林结合培育产业市级补助标准的64号提案答复

来源:庆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10-15 16:08:00 【字体:

尊敬的祁天平、李常青委员:

  您们好!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们在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高苗林结合培育产业市级补助标准的提案》,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发展苗林结合培育产业,是市委、市政府基于当前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宜林荒山资源闲置、大苗培育前景广阔、利润丰厚的实际,通过政策鼓励,引导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重大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区财政每年分别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苗林结合培育;各县区要通过农户自主经营、林地流转大户经营、合作组织经营、社会团体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模式,积极抓点示范,培育典型,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全民参与苗林结合培育的积极性,努力破解财政困难、投入不足的问题。去年,在全市各级相关部门的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努力帮扶下,全市共引进造林育苗企业48家、个体育苗大户53户,成立苗林结合培育专业合作社46个,完成苗林结合培育面积23.66万亩,有力解决了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助推全年100万亩任务超额完成。今后,我们应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把招商引资作为解决发展资金的主要途径、把社会力量作为发展苗林结合培育的中坚力量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兴林、富民、强市的目标。同时,我们将抢抓国家倾斜支持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重要发展机遇,积极衔接汇报,争取中央、省上对我市苗林结合培育给予项目和政策支持,确保如期实现“再造一个子午岭”的宏伟目标。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林业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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