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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牧局关于完善土地流转奖补政策的13号建议答复

来源:庆阳市农牧局 发布时间:2015-10-15 17:10:00 【字体:

段思圣、段立新、李茂年、杨潇、李怀科代表:

  《关于完善土地流转奖补政策》的建议收悉,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县要出台同级统一补偿标准的建议

  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当由农户自主决定,所以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是流转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去年农村土地流转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将根据农村土地的立地条件等提出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但实际流转应由流转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因此,你们建议市、县出台同级统一土地流转价格标准(2015年8月11日电话咨询李茂年代表,他们建议中的土地流转奖补标准指土地流转价格)的建议还没有法律依据,政策也不允许,我们建议还是让市场配置资源,由流转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二)关于进行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的建议

  2007年,我市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导、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率先在宁县、西峰区安排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2009年,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试点经验。从2014年3月开始,市委、市政府按照“顶层设计、先行试点、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典型引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市在8县(区)18个乡镇36个村深化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全市形成了围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流转模式、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重点环节,抓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总体思路。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西峰区、宁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推进会议,对试点工作充分肯定并全面推广。根据近期督查,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各县区围绕市农牧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庆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落实,至目前全市8县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中心等服务机构,119个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013个村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63个村建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社)”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利益保障机制方面,各县区正在着手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指导机制、合理上浮机制、工商资本准入审查机制和风险保证金机制。试点提出的村级建立“两社一司一队”(即,农资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劳动服务公司、机防服务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在逐步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流转面积达到122.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24%,涉及农户15.13万户,占总农户的29.6%。累计培育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1229个,规模经营面积40.59万亩。正如你们所说的,通过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我们感觉在农业结构调整,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通过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价、政策咨询、流转纠纷调处等有效服务,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三)关于加大土地流转宣传的建议

  近年来,为了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及业务知识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在庆阳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在《陇东报》开设专栏、编印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召开专题培训会、进村入户宣讲和推广典型经验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全市共举办专题培训班23次,培训业务人员和经营主体2000多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40000多份,提升了基层农经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能力,提高了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消除了群众流转土地的思想顾虑,有效的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利用好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农牧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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