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改善丧葬条件的135号提案答复
秦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改善丧葬条件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把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作为民政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历史和丧葬习俗等原因,我市殡葬管理改革工作滞后,缺乏统一规划,乱埋乱葬的问题比较突出。在近几年召开的市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加强殡葬管理改革的提案和议案,2011年省委巡视组在全市反馈大会上根据基层群众反映,把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作为整改内容,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整改措施。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012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殡葬管理改革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国土、建设、规划、林业、公安、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工作会议上专门就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法推进殡葬管理改革,严格集中整治乱埋乱葬。
全市已编制了2011-2031年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又与市水保局协商制定了《董志原黄土塬面保护与综合治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殡葬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现了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完成总投资5460万元,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317万元,县级投入1472万元,村级自筹3988万元。西峰区殡葬管理所在5.12地震后进行了改扩建,已具备了完善的办公区、服务区、停车区和火化区,正宁县殡仪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已建成公益性公墓169处,集中安葬区537处,搬迁坟墓27145座,平坟头30456座,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市局印发了《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的通知》,明确了减免范围、标准、和服务程序,对城市生活无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丧葬免费服务。
另外,我们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庆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火化,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年内将建成经营性公墓1处,公益性公墓3处、集中安葬区89处。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动员各乡镇(社区)、村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红白理事会在殡葬服务管理的作用,引导和服务当地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
今后,我们要不断强化政府的保障职责,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救助保障制度,更好的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衷心地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庆阳市民政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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