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5号提案答复
贺伟民、陈震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建设高度重视, 2013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庆办发[2013]90号),建立了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以奖代补”,社区自筹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要求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县区每年安排200万元社区专项经费,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社区加强服务设施建设。2014年市财政列支了500万元,以以奖代补方式用于5个县区9个社区服务站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其中庆城县凤城园社区、北街社区2个社区的改扩建项目获得了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支持。
今年,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组发[2015]20号),在全市开展以实施“321”工程(300m2以上的办公活动场所、20人左右的专职工作队伍、1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意见》坚持“六个统一”,全面推进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面积标准。要求县区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对现有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集中进行新建和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度加大投入,建设一批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二是统一基本功能。社区一般要求设立“一厅三室两中心”,即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社区警务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三是统一基本配置。为社区统一采购办公桌椅、电脑、文体器材、服务设施、图书资料等,统一制作各类宣传版面、规章制度、工作簿册,统一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电话号码,统一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着装、工作证件,做到整齐规范、精简实用,方便居民办事。四是统一外观标识。市委组织部对社区外墙颜色、外观门头、门牌标识、内部布设等建设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力求醒目规范、主题鲜明、凸现特色。五是统一完成时限。要求到10月底80%的社区建成投入使用,到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六是统一经费支持。要求市、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对年内完成新建、扩建、购买任务的进行专项支持。今年市级财政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是上年的8倍。同时,为了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从2015年起,在足额落实每个社区省财政每年补贴6万元、市财政每年补贴1万元的基础上,要求县(区)财政按照每年每个社区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列支工作经费。通过开展“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到今年年底全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将有大幅度的改善,服务水平将会进一步的提升。
感谢您们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庆阳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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