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辛少波、王成科、赵彦斌、赵华、杨红蕾、李安民、李晶林、何贤业、田华、李彦峰、连艳霞、张海燕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华池县列入全省现代畜牧业养殖示范县》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提出的将华池县列入全省现代畜牧业养殖示范县的建议,经向省农牧厅咨询得知,2014年7月,省农牧厅颁发《全省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建设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华池县未达到肉羊产业示范县标准(按照羊饲养总量、肉类产品产量、规模养殖比重、饲草料生产情况、龙头企业数量等综合因素加权赋分,按得分顺序,全省确定开展现代畜牧业肉羊产业示范县建设的县区13个),省上对暂未进入示范县但当地党政部门重视,工作措施得力,发展速度快、成效好的县(区),下一年度也可纳入示范县建设范围,望你县继续加强肉羊产业开发,在数量扩张、肉类加工、发展规模养殖、饲草料开发以及龙头企业建设上下功夫,争取进入示范县建设范围。
虽然华池县未列入肉羊产业建设示范县,但华池县做为全省羊产业大县,从2009 年起,每年均拨付羊产业大县项目资金用于羊产业发展,至2016年,共拨付羊产业大县项目资金2060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牛羊产业项目资金1550万元,全产业链项目资金510万元)。
二、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羊产业的发展,并制定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华池县紧抓羊产业发展机遇,因势利导,全县羊产业取得重大发展,量质齐增,2015年底羊饲养量达到61.1万只,占全市的10.9%,良种化程度达到了30%以上。在羊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华池县采取封山禁牧、推动草原奖补等政策和举措,草原植被恢复明显,草原退化得到了明显遏制,总体植被盖度达到75.1%,生态效益明显。
你们提出的在华池县进行黄土高原生态养羊试点的观点很好,但与国家草原奖补政策、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95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庆政发〔2009〕110号)等政策法规相违背,但你县可选取一个以牧业为主的行政村用草畜平衡试验等内容以项目的形式向市农牧局申报,市农牧局酌情在专项草原工作经费拨付中向项目点倾斜,以项目的形式支持你县进行黄土高原生态养羊试点工作。
感谢你们对草畜产业开发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重视支持。
庆阳市农牧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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