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实施“五项保障工程”提升基层组织力
镇原县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以实施“五项保障工程”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政治功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优化提升工程”。按照《庆阳市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县委制定《镇原县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方案》、《镇原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试点工作的方案》和《镇原县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为建设一支团结带领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素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提供政策依据。对村级班子全面准确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落实“一村一策”措施,针对农村“选人难”问题,县委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3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选派199名村文书到村工作;选配68名本土村级致富能人、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担任党组织书记,让村党组织书记真正成为基层党建的“领头羊”,扶贫路上的“带头人”。
实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六个一”工作责任制,实行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定点带抓、1名组工干部跟踪督抓、1个联系单位结对协抓、1名党(工)委班子成员指导包抓、1名选派干部挂任主抓、1个驻村帮扶队蹲点帮抓,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及包挂领导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作用,健全完善机关干部驻村联系指导、到村任职干部一线锻炼、城乡党员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坚持“一领域一思路、一支部一对策”原则,对班子“软”的党组织,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和党建指导员充实班子力量;对队伍“散”的党组织,通过设岗定责、公开承诺等措施,引导党员带头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管理“乱”的党组织,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措施,指导各基层支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对发展“慢”的党组织,立足打造脱贫攻坚的“排头兵”,着力建强驻村帮扶、党员帮带服务、事务代办、技术人才四支扶贫攻坚队伍,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实施组织保障“强基固本工程”。全面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理顺党总支与党支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产业党小组和村民党小组的党组织关系,对不足7人设立委员会的党组织、超过50人未设立党总支部、超过100人未设立党委和空壳党支部坚决予以调整或撤并,实现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准确摸排非公经济经济和社会组织基数和运营情况,成立中国共产党镇原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委员会,在县委组织部、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分别设立党建办,统筹抓好“两个覆盖”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建立村部电子档案,制定《村级阵地建设三年规划》,建立整合项目资金886万元,建成标准化村级活动阵地25个,在建12个。下拨党费330万元,扶持11个村发展集体经济。按月兑现村干部基本报酬,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
实施发展党员“质量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标准和程序,给予35岁以下青年农副渔民党员、高知识群体、产业工人和少数民族重点群体计划保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程规范指导和党员档案管理有关说明开展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肃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入党宣誓等环节和程序,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开展党员档案清查活动,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体检”,核查《入党志愿书》、政审报告、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党员纪实等材料真实性和程序性,不断巩固全县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成果。认真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发展程序不规范或违规发展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告诫约谈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书记19人。
实施扶贫攻坚“党建引领助力”工程。围绕中心抓党建,配强干部抓脱贫,坚持因才选派,注重把党群干部选派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把政法干部选派到社情信访复杂村,把金融农经干部选派到经济落后村,把文化系统干部选派到旅游产业重点村,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的导向推动作用。近年来,全县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120个,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122名,选聘大学生村官32名,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全覆盖”;优先从扶贫干部中提拔使用副科级干部83名,提拔科级干部担任乡镇党政一把手16名,提拔扶贫专干担任扶贫工作站副站长14名;省市县311个帮扶单位6942名干部与2.3万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实现贫困户帮联“全覆盖”。按照“331+”模式,以“党支部+”组建中盛农牧、海升苹果、开边“牛托所”等形式的产业组织,在产业链上建立28个党组织,558个党小组,带动成立专业合作社449个,产业协会46个,帮助贫困群众联系就业岗位5600个,带动发展致富项目203个,兜底保障贫困群众47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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