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城区2018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启动
近日,西峰区医保中心按照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镇居民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的通知》(庆政办电发〔2017〕117号)明电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强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全力做好2018年度在校学生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加大居民医保政策宣传。为了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将在校学生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时间、程序、报销比例、待遇享受等家长关心的事宜归类整理发放给每名参保学生,强化宣传效果,共印制学生医保宣传扉页2万余份。二是积极做好学校参保续保费用征缴、信息采集和录入服务。根据学生参保续保信息工作量大特点,成立工作组,分学校包干,组织22名工作人员上门深入辖区30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全力做好所联系学校的参保及信息录入工作,及时解决学校反映的各项困难和问题。三是努力提高学生医疗保障能力。应用身边切身享受过医保报销待遇对象现身说教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生和家长对实施医保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惠民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让更多的学生得到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提高学生参保积极性和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对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参保期间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分学校进行汇总,在保障期限内参保学生共报销451人次,医保补助181.72万元,最大限度减轻了家长医药费用负担。四是进一步明确在校学生参保享受优惠待遇。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同时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大病医疗保险再次报销,不设封顶线。确诊患有庆阳市规定的47种疾病,年内门诊医药费用根据病种不同可报销0.2—6万元。
目前,西峰城区在校学生参保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学籍为准,提倡整体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100元,与区教育等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力争10月底前完成全员参保,确保每一名在校学生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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