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流动法庭”进村入户巡回办案
一张小石桌、几个小板凳,国徽悬挂于窑洞前,法官、书记员、被告依次就座……近日,一场别样的庭审在庆城县田家城村的一个农家小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因案件被告人张某某酒驾酿成交通事故致其右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卧病在床,该案的主审法官郭伟带领书记员将庭审搬到了当事人家中。
为了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满足边远山区群众和特殊群众的司法需求,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今年以来,庆城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走村串户,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有效地化解了民事纷争。截至目前,该院流动办案208件,占到了全院案件总数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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