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扎实推进环保工作
近年来,镇原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成立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在全县19个乡镇成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在县直相关部门增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股,明确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编制《镇原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年)》、《镇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18年)》,出台《镇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划方案,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提供保障。同时,严守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红色旅游沿线“四区一线”,坚守不上污染项目、不做短期项目、不搞政绩项目三条铁律底线。
三是强化“四个监测”。一是强化地表水水质监测。现有水质监测断面1个,为镇原县境内茹河和蒲河汇合后的出境断面(位于肖金镇杨咀村马头坡),该断面全年监测四次,监测项目26个,获有效监测数据26个,所监测的26个项目中,除石油类、氰化物、镉、锌、铜、硒、汞、铅8项指标未检出,其他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二是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现有监测点位1个,设在镇原宾馆,每季度监测1次、连续监测5天,监测出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Ⅱ级标准,空气达标率为100%。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测。2016年重点污染源镇原县人民医院监测点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余氯、粪大肠菌群6项,获有效监测数据6个,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镇原县污水处理厂监测点监测项目21项,获有效监测数据21个,除总磷和总氮超标外,其他项目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B标准。四是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尤家坪地下水源地,2016年共采集水样2次,监测项目23项,监测结果达到Ⅲ类水质,地下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2016年争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60万元,在镇原县城关高庄,临泾毛头、祁焦,武沟武沟,南川河李、成赵等4个乡镇6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通过城乡环境整治和项目的实施,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点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同时使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得到改善。
五是加大“水气土”污染防治力度。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镇原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抑尘、治污、减煤、控车、禁燃”等5项治理,对15个建筑施工场地全面落实围挡、硬化、洒水和出场车辆包裹、冲洗措施;实施了甘肃大鹏等5家企业燃煤锅炉废气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镇原县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谋划实施了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安全处置工程,将孟坝、平泉、屯字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了“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其中孟坝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规划选址、环评批复、可研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拆迁安置及招投标;开展了茹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启动实施了巴家咀库区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工作,计划将12626.42亩耕地和滩涂地全部退耕并还林,目前已推出11513.78亩。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筛选确定了11个有典型代表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控制点,并测定了本底数据,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基础资料。
六是加大生态县创建力度。按照《镇原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大力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县示县建设。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市级生态乡镇19个,生态村115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生态村1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创建市级绿色学校30所,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绿色社区5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单位10个。
七是加大信访案件整改力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镇原县信访案件31件,经调查,属实14件,不属实17件,目前办结31件,整改到位30件,1件正在整改之中。对已整改到位的信访问题,安排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回查,防止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按照整改方案限时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八是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一是加强油田单位危险废物的监管。按照省、市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对油田开发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以及台账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就地掩埋等违法处置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全县22家医疗卫生单位中,镇原县人民医院、镇原县中医医院和镇原县协和医院三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至庆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范处置,其它19家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采用自建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九是不断提升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在“六·五”环境日和“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开展了“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及学习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安排的各类培训。二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正在准备中,实验室购置监测设备9种13件,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成,投入运行。三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对尤家坪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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