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多措并举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拖欠单位合法用工,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和合法权益。宁县从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完善欠薪源头治理制、健全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建立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执法维权协作等多项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建设单位、各乡镇具体负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让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
二是完善欠薪源头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和施工许可管理,对发生拖欠工资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是健全工资支付监控机制。逐步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监管。
四是建立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创建“诚信红黑榜”,对 “无欠薪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条件的,依法依规减免,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对“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让企业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
五是加强部门合作执法维权协作。人社、住建、公安、信访、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处置、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和欠薪问题处置,联手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