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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出台“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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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城县纪委 作者:白爱平 发布时间:2017-06-26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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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中的“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防止意外突发事故,保障纪律审查工作健康开展,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庆城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庆城县纪检监察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未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案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纪律审查与安全文明的有机统一。对委局机关、乡镇纪委及派(驻)出纪检组开展“走读式”谈话场所提出具体要求,庆城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协调县机关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统办楼一楼113室新建“标准化”谈话室一间,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及专用办公桌椅等。

  《办法》对“走读式”谈话的程序等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如:规定谈话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制定工作安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对谈话对象进行安全评估;明确了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应执行的安全措施,包括谈话人员要求、谈话时间、谈话对象用餐等多项具体内容;谈话结束后,做好谈话对象思想疏导工作,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并履行交接手续。

  《办法》规定,对在谈话过程中因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或者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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