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四项措施 推进医药深入改革
药物零差率销售。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区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全部在省级网络平台采购,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截至目前,区人民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比为74.4%。
药品信息化监管。完成了127个医疗机构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了医疗卫生、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药品统一化采购。西峰区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和统一支付,并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验收采购药品后,由区卫计局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规定最长时限不超过30日。
药品固定式配送。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以村级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和零差率销售为重点,严肃查处网下私自采购行为。对省市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确定签约药品配送企业10家。制定了《西峰区中心药库管理办法》,区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成立了中心药库,保障单位及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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