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初步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保护耕地红线,有效利用国土资源,科学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13号)文件要求,镇原县认真开展了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目前,既定的工作任务已初步完成。
为确保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成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组织模式,由镇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甘肃维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项目技术方案、报告的编写、图件编绘、数据整理等工作。
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镇原县对可开垦土地、可复垦采矿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同时,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补充开展了二次调查中“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调查工作,落实到地块并加以标注,为下一步耕地的稳定开发与利用奠定了基础,为科学制定相关耕地保护政策提供决了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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