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五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近年来,西峰区始终坚持“经济与环境双赢、保护与治理并举、服务与监管齐抓”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联席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30多份,建立了“一长三员”(网格长、网格员、环保监察员、城管监察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城区划分为36个网格单元,构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
二是严明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和“定人、定岗、定区域、定责任”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乡镇(街办)、区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定期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问题较突出的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强化保障。在区级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先后列支4000多万元对全区环保设施进行了更新换代,购置喷雾车、脱硫除尘等大型环保设备25台。累计投资约6亿元,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林业工程建设,以及东湖公园改扩建、南区雨洪集蓄生态保塬项目、城南绿地建设和城市绿地小游园等重点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四是严格执法。采取“双随机”抽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噪音污染、水和土壤污染等领域进行动态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528户,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2个,责令限期整改243户,取缔关闭2户;严格实行环保信访案件“专人专办”,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800多件,办理回复率达到98%以上。
五是广泛宣传。通过互联网和媒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发布公示城区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水质等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向全社会发布环保倡议书,与市环保局联合组建了“12369”环保举报投诉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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