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颁出全市首张农业设施产权证
12月26日,对一般人来说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但对镇原县繁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白小璠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因为这是他领取《庆阳市农业设施产权证》的日子,这也是镇原县乃至庆阳市颁发的农业设施产权首证。
白小璠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农牧局长梁喜旺手里接过证书的那一刻,激动地说:“农业设施有了产权证,就相当于一个人有了身份证,除了确认我们合作社资产资源的权属外,还可以用此证书进行抵押贷款,从而解决我们扩大生产和发展规模资金短缺的问题”。

农业设施产权证书颁发现场
他还表示:繁鑫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4月,前期投资380万元,建成农业设施及办公用房等附属设施29座,建筑面积2088.86平方米,占地14.45亩,主要用于牛、羊、鸡、猪等家畜养殖和销售。目前,农业设施评估价值为286.5万元。下一步,他将要与保险、金融机构衔接沟通,尽快买齐农业设施和畜禽保险,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审核,争取早日提升合作社运营能力,带动一方群众发展。

市农牧局监制、统一印制颁发的《庆阳市农业设施产权证》
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6月20日正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以来,繁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白小璠在县乡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下,严格对照政策文件要求,经过“个人自愿申请、村组权属公示、乡镇调查申报、县产权交易中心踏勘登记、县经管局初核、县农牧局复核和县政府核准颁证”等7步工作流程,办齐了“国土用地、农牧立项、经管合作社备案、环保环评和资质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等5项批复文件,达到了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条件。
颁证时,梁喜旺同志首先对繁鑫养殖专业合作社获颁农业设施首证表示了祝贺,并表示此证颁发对于镇原县属于首次办理,所以时间长了一点、过程复杂了一点,但由于白小璠的积极主动,也推动我们农村产权交易特别是农业设施颁证工作前进了一大步,既促进了业务办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又实现了政策要求从印在纸上到政策实惠落到实处的飞跃。同时,强调农业设施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前90日就要申请换证,否则证书就会丧失法律效力,还要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精减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公开公正办证,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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