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三项措施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
冬季工地项目停工在即,镇原县采取三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采取“听、问、宣、督”。“听”,即听取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规用工行为的举报和投诉;“问”,即问清楚劳资矛盾的来龙去脉;“宣”,即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即对有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招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增加财政拨款审查环节,未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不予拨付工程款。加强与行政司法衔接,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进行司法移交,依法进行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严禁欠薪企业投标,对进入县域建筑企业,有欠薪行为的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不得再次进行投标。
三是推行人性化的“软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复印证据资料、职业技术培训、法律咨询、电话和茶水等多项免费服务项目。
截止11月上旬,镇原县共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17件,其中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件,协调处理13件,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为45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49.12万元,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220余份。打击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劳动者工资零拖欠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